今天早上參加了一個研習,

主題是教師分級專業成長,主講人為王家通教授,

他認為教師的評鑑標準不應該只用學、經歷來分級,

還要以教學效能分級,

也就是老師只要能證明他帶好了學生,

他就可以升級。


雖然我覺得這個論點還蠻不錯的,

但若要實際推行的話還是有其困難在,

例如誰來作評鑑的標準?這標準公平嗎?

科任教師只要證明學生在該科進步了就可以升級,但導師要以何項作為評鑑標準呢?

在這評鑑制度下,會不會造成惡性的競爭呢?

這些問題王家通教授都沒有給大家一個清楚的回答。


推行這樣不是很完善的理論真的好嗎?

這或許也反映了台灣的教育就是如此吧!

當學者提出了他們的意見後,

政府往往就直接推行了,

而忽略了第一線教師的意見,

而倒楣的就是這群教師與學生,

唉...感覺還蠻可悲的,

到底台灣的學生還要當多久的白老鼠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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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hiwen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